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宣传档案工作的有关法规,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档案意识。
2.制定学校档案工作发展规划、计划及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3.监督、指导各立卷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组卷归档工作,并对专(兼)职档案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负责全校各类档案和档案资料的接收(征集)、整理、分类、保管、统计及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5.参加学校重大科研成果鉴定、基建工程验收、仪器设备开箱验收等工作。
6.保守档案机密,确保实体档案和档案数据安全。
7.做好档案的利用工作,编制档案检索工具,开展档案咨询活动。
8.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服务学校各项工作。
9.做好干部人事档案的管理和利用工作。
10.做好校史资料收集、整理工作,积极开展校史研究和校史育人工作。
11.负责校史馆的建设、管理和开放接待等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