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业大学校庆成果展室管理办法
为了切实加强校庆成果展室管理,发挥好校庆成果展在展示成果、宣传学校、联系校友、扩大交流上的积极作用,根据校长办公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展室展品管理
第一条档案馆是展室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展室的全部设施和展品进行管理,指定专人对展室的全部展品、展具登记造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查清责任,提出处理意见,保证设施和展品的完好安全。
第二条展品的充实调整由档案馆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共同认可并报学校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档案馆同意,学校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私自取走展室内展牌、展品及设施。
二、展室环境管理
第一条展室卫生和安全工作由后勤管理处按物业管理的有关协议委托物业公司负责,由档案馆定期检查。
第二条后勤管理处应要求物业公司按协议的有关规定指派专人负责展室卫生(地面、展板、展柜、展台、展品),地面和展柜卫生每天打扫一次,展板、展台、展品卫生每周打扫一次。打扫卫生时间为每天上午。
第三条物业公司人员应遵守下列工作要求:
⒈未经档案馆同意,物业人员不得随意挪动展室内设施。
⒉物业公司值班人员下班前须对展室的安全进行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安全,并做好值班记录。
⒊物业公司人员要注意展室用电安全,遵守操作规程。
⒋物业公司安全负责人每月须对展室安全和消防设施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处理的隐患,上报档案馆。
⒌展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蚀和剧毒物品,严禁吸烟,防止事故发生。一旦发生意外及时报学校保卫处,发生火灾拨打119火警电话。
⒍非工作人员进入展室,应征得档案馆同意,由值班人员陪同进入并遵守相关制度。
三、展室开放时间
第一条每周一、三、五下午2:30—5:00向个人参观者开放,参观者须持本人学生证或工作证等有效身份证件方可入内。
第二条团体参观者,来学校检查工作、参观、考察、访问的各级领导、校友、外宾、离退休等人员的参观,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确定参观人数、身份、参观具体时间,提前一天通知档案馆落实。双休日、节假日原则上不接待参观。
四、参观展室须知
第一条参观者须填写《天津工业大学校庆成果展室参观接待登记表》,以保证展室内展品、设施的安全和参观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条参观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保持展室内参观秩序和卫生,不随意走动、大声吵闹、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触摸展品及展柜等,禁止吸烟。
第三条发生公共财物损坏和擅自拿走展室内物品,责任人均应赔偿,并依照学校有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理。对故意造成展品损坏者将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五、本办法由档案馆负责解释。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天津工业大学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