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集我校2009年知识产权档案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0-03-30浏览次数:279

全校教师: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知识产权档案的管理,根据天津市档案局和天津市知识产权局联合下发津档[2010]5号文件的规定,请将与下列各项有关的文件资料于415日前交到科技处郭建辉老师处:
    1  2009
年获批的国家专利的相关资料原件;
    2  2009
年完成的专著;
    3  2009
年完成的署名第一作者的著作;

    请各单位兼职档案员负责通知本单位所有教师。
    详情请咨询:
    24528232   
科技处郭建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