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学生成绩、录取名册等证明须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10-17浏览次数:10465


天津工业大学档案馆

办理学生成绩、录取名册等证明须知

 

一、为保护个人信息合法权益,办理业务需本人须持学生证(校园卡)或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办理;

本人因故无法前来的,被委托人需持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和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来办理。(表达对此事知情且同意)

  

二、本馆可提供档案材料复印服务的范围限于:

1.已毕业学生的成绩单;

2.已毕业学生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名册(学历真实性认证相关请自行登录“学信网”办理);

3.学生入学的录取名册;

4.已毕业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评阅书;

(上述材料均为纸质复印件加盖档案证明章,统一固定格式、不可随意变动。遵照学校制度规定本馆亦不提供其他类型的证明,如在读证明、录取批次证明、获奖证明、“无处分证明”等等)

 

三、为满足在校学生和毕业校友出国需求,本馆可提供成绩单英文翻译服务,但仅适用于在教务处系统和研究生院系统中可查询到成绩数据信息并能与档案馆系统直接对接的情况,并在此范围内相应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的英文证明(目前在读本科生、2007级及以后本科生和2004级及以后研究生可提供翻译服务)

 

四、办理中文的成绩单、录取名册、毕业证和学位证发放名册,本馆受理后可即时领取。

  

五、学生成绩单的中英文对照版翻译和对应的毕业证学位证英文翻译业务为外加服务,需对外联系协调。一般应于每周一至周三来馆预约登记,周五前来领取。寒暑假期间,视情况周期会有所延长。

 

六、材料盖章说明:   

1.中英文对照版的成绩单,需加盖教务处公章(研究生需加盖研究生院公章)后方为有效。成绩单领取后,请前往教务处(研究生院)盖章。

2.其他档案材料复印后加盖档案馆档案证明专用章即为有效,无需前往其他部门。

3.本馆公章不加盖于其他部门或机构、个人出具的材料之上。


七、特别提醒,前来办理业务时需准确提供以下信息(代人办理,问清再来):   

1.办理中文学生成绩单,须提供学历层次、何时毕业、毕业班号;

2.办理入学录取名册,须提供学历层次、何时入学、生源地、录取专业、录取学院准确名称;

3.办理毕业、学位名册,须提供学历层次、何时毕业、毕业专业、毕业学院准确名称;

 (如本年度内刚刚毕业的本科学生需要办理毕业证、学位证翻译,应携带此双证的盖有教务处公章的复印件前来,如需毕业及学位真实性认证亦到学信网办理)

4.办理成绩单和毕业证学位证翻译,须准确提供自己的学号,并提交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或扫描件。

  

八、本馆办理业务以准确、高效、忠于档案记录为原则。档案记录不可更改。

 

 

学籍档案服务利用均在档案馆A531登记办理,咨询电话:022-83955191。档案馆位置:图书馆楼东侧一楼B14入口进入,乘电梯直达5楼,下电梯左拐直行即到。

 

 

         

 

 

  

     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亦为大家提供了权威、方便的学历查询渠道,有需求的同志们可以考虑使用: